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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楔子(第1页)

  “龙蟠虎踞金陵郡,古来六代豪华盛”,说的就是金陵,也是如今的南京。这个六朝胜地、十代都会,向来与风雅繁荣密不可分,我们今天要讲的这个故事也发生在金陵。不过想来各位看官也早听惯了秦淮河上的胭脂粉墨,所以今天的这个故事,很不一样。

  且说民国年间,一位盛先生在金陵白手起家,创立了盛氏商行,而这位盛先生的商行也和他的姓氏一样,盛大发展,在短短五年间,商行的分行几乎遍布全国各地,而南京则是商行的总部。

  盛先生只是个农村来的小子,没想到一朝发达飞上枝头,娶了名门贵族之女为妻,在南京的公馆裏住着,过着金银富贵的日子,这日子一天天过去,不知是哪年哪月哪一日,突然有一个浑身破烂的少年敲响了公馆的大门。

  佣人起初不想开门,以为是卖报纸的,还喝斥驱赶,可这少年见进不去,便在门口跪了下来,一个劲地磕头,说他是那位盛先生的儿子。

  这话可不能乱说,盛先生早就娶妻生子,怎么会在外头有个这样破烂的孩子。佣人慌了,跟管家说了以后,管家悄悄地告诉了在书房裏写书法的盛先生。

  毛笔“啪嗒”一下就落在宣纸上,把宣纸上的字染成臟兮兮的墨。

  盛先生转头往窗外望去,远远看见跪在公馆门口的那个身影。

  管家观察着盛先生的表情,询问道:“老爷,要不要赶走……”

  盛先生却抬起手,指尖带着轻微的颤抖,“带他上来。”

  管家楞了一下,但还是很快答应了。

  盛先生在书房裏踱着步,那张在商场上堆砌出满是笑容的一张脸,此时此刻是一丝笑容都憋不出来,眼底还带着几分颤抖的不安。

  那满身破烂的少年被带了上来,只看了盛先生一眼,就扑通一下跪在了地上,眼眶通红:“爹!”

  管家悄悄地把书房的门关上了。

  盛先生慢慢地在少年身前蹲下,颤抖着抬起少年的脸,看着上面被烟熏火燎出发黑的痕迹,看着那张清秀的面庞,“蔼蔼……你娘呢?”

  少年听见盛先生叫出了他的名字,一下子就忍不住了,哭出声,却也怕自己身上的破烂弄臟了盛先生,只敢自己抹泪:“久坪村被炸了,娘没了,村民都死光了,弟弟也跑丢了,就剩我一个人了。”

  他抽噎着,嗓子裏堵了团棉花似的,哑得不行,“我沿路一直在找弟弟,找不到,我身上剩了那么一点钱就拿来买船票了,想着到南京来,您能帮着我找找弟弟。”顿了顿,他急切地道,“您放心,我不打扰您的,您帮我找到弟弟我就带弟弟走,我不在这儿住,您也不必认我是您的儿子……”

  盛先生简直就是心痛到无以覆加。

  他承认自己是个负心汉,可当初父母媒妁之言娶的妻子,他也确实不爱,也有自己的一番报抱负,所以从久坪村来到了南京,白手起家。在没有娶大小姐之前,他还会回久坪村看糟糠之妻和两个儿子,但娶了大小姐以后,他就再也没有回去过了。

  盛先生在农村有两个儿子,大的叫盛霭,就是眼前这个,今年十三岁,小的叫盛熙阳,今年应该是六岁,但是小儿子他没见过几面。

  他其实心裏一直有纠结,要不要把两个儿子接过来,虽然他现在有钱,养着两个儿子不算什么,被人发现也不怕,因为如今好些老板家裏都有不少老婆,孩子一大堆,他就说以前娶的,想来大小姐也不会介意,只是……

  只是没想到,这个念头只是闪过几天。

  这愿望都已经没有办法实现了。

  盛霭一个人跑到南京来,盛熙阳不知所踪,他们的母亲也死了。

  可能也是因为盛霭过于可怜,所以盛先生一怒之下,把盛霭接进了公馆,再加上大小姐没有生孩子,于是盛霭就成了盛家公馆名正言顺的大少爷。

  这位盛霭盛大少爷,约莫是因为在农村长大的缘故,没有半点少爷的脾气,温和又谦逊,还喜欢自己做活儿,不好意思让佣人伺候,不到半月就跟佣人打好了关系。

  下人们都很喜欢盛大少爷,大小姐也觉得这个孩子怪可怜的,当成自己的亲儿子一般照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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